一、凡是我网工作人员均可在本网人员查询,若查不到该工作人员信息,均属假冒,可打110报警。
二、凡是我网派出的采编人员,均持有本网站介绍信,若没有持介绍信的,均属个人行为,与本网站没有任何法律关系。
三、中法新闻法制网的工作人员,因故被免职、辞退或离职人员,限期交回工作证件,逾期不交的,责任自负。
四、凡是工作人员,都是我网站通讯员,无权在外采编,若发现有持工作证进行采编,可向我网站法制部举报。本网将会按法制社会网工作人员处罚制度第四条,予以除名,在网站删除个人信息。
特此声明。
中法新闻法制网总编办
二〇二零年二月十八日